协议离婚案例:协议离婚规避债务?女子被判与前夫共同还债

2023-12-21 11:23:10 来源:上海无忧家事服务律师网 浏览:0

协议离婚规避债务?女子被判与前夫共同还债

丈夫借钱还赌债,在债务未曾还清的情况下协议离婚,房产归妻子所有,被法院认为存在规避债务的故意。日前,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,市民张某的前妻被判与前夫一同偿还债务。

 

省会市民张某于2011年6月向王某借了10万元钱,并以自己的名义打了一张欠条,后王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借款均遭拒绝。王某将张某及其前妻赵某诉至法院,要求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 

法庭上张某称,他从王某处借钱与赵某没有任何关系,所借的钱也没有用于家庭支出,而是偿还自己的赌债。赵某也称对张某借款毫不知情,在2012年2月二人协议离婚时,张某都不曾提到这笔借款。

 

庭审中法院查明,张某与赵某于2005年10月登记结婚,2007年5月两人以赵某的名义购买房屋一套,因张某赌博成性,2012年2月二人协议离婚,协议约定夫妻共有的房产归赵某一人所有。

 

法院认为,张某在明知其债务未清偿的情形下,与赵某协议离婚,并自愿放弃有关房屋的共有权,有明显规避债务的故意,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。被告张某既已无偿处分了应属自己的财产,而赵某作为此财产的受让人,应对张某的债务承担差偿还义务。因此判决张某与赵某共同偿还王某借款10万元。

 

特别告知:如遇复杂紧急案情,还请第一时间电话或者微信咨询专业家事律师:150-0056-4818

免责声明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,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我们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
联系方式

电话:150-0056-4818 (微信同号)

邮箱:xunshurui@yingkelawyer.com

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100号宝矿洲际商务中心50/51楼

微信二维码

二维码

Copyright 2022-2025 上海无忧家事服务律师网 沪ICP备16050443号-11
本站相关搜索:上海专业离婚律师,上海涉外离婚律师,上海婚姻律师,上海离婚律师,上海离婚律师咨询,上海婚姻家事律师,上海免费律师咨询
网站技术支持:点搜科技

法律咨询 150-0056-48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