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议离婚实务:如何办理离婚手续

2024-01-08 11:52:57 来源:上海无忧家事服务律师网 浏览:0

如何办理离婚手续?

离婚是和结婚相对应的。结婚是依法确立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,离婚是依法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。有了结婚,就自然有了离婚,人类拥有与生俱来的人身自由权。结婚是离婚的前提,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,自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。如男女同居,直接分手即可,无须离婚;同居问题,即使起诉离婚法院也不受理,因为同居不是结婚,不受法律保护。

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结婚,合法进行了结婚登记,领取了结婚证,那么,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上海?

我国2001年新修改的婚姻法规定了两种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,上海亦是如此:

一、到民政局登记离婚

到民政局登记离婚,也即协议离婚。到民政局登记离婚,需要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没有争议,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书,双方共同亲自到民政局离婚登记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。这种离婚方式是以双方合意为基础。如果夫妻一方想要离婚,另一方不同意离婚,或双方对离婚问题没有争议,但对子女抚养、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那么双方也无法办理登记离婚。

从司法实践中看,如果夫妻双方涉及房产分割,或担心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,那么为了规避风险,通过法院离婚的当事人也有很多。

二、到法院起诉离婚或双方一起到法院调解离婚

夫妻双方一起到法院调解离婚,法院也可当场出具离婚民事调解书,和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样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作用。夫妻双方一起到法院调解离婚,常常是因为夫妻双方涉及房产分割,或担心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,所以让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。毕竟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约束,如果离婚后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,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。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法律约束力。

一般情况下,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,多数属于无奈之举。要么,一方不同意离婚,要么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、离婚子女抚养争议较大。这样的案件常常是夫妻矛盾尖锐,不乏存在一方想出一口气的故意而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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