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产分割实务:离婚后生活困难怎么办?“经济帮助款”如何保障权益?

2025-04-14 17:11:09 来源:上海无忧家事服务律师网 浏览:0

离婚后生活困难怎么办?“经济帮助款”如何保障权益?

 

当婚姻走到尽头,除了情感上的割裂,很多人还面临现实问题:一方因疾病、失业或收入过低,离婚后可能陷入生活困境。这时候,法律中的离婚经济帮助款就像一把保护伞,为弱势方撑起基本生存权益。

离婚经济帮助款是《民法典》规定的一项救济制度,其含义是离婚时,如果一方生活困难(比如患病、无收入),而另一方有经济能力,法院可判决有负担能力的一方支付一笔钱或提供住房等帮助,保障困难方的基本生活需求。

简单来说,无论是否存在过错,只要在离婚时生活困难,另一方也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,就诞生了这个概念。接下来我们通过案例进一步理解这个法律概念。

案例一

一对结婚30年的夫妻离婚时,女方已退休,收入微薄且患有冠心病、糖尿病。法院综合考虑男方收入较高且稳定,判决其每月支付1500元经济帮助款,直至女方去世。

案例二

安徽一对夫妻离婚时,由于女方患有精神病长期居住在医院,无劳动能力,每月靠国家补贴过日子,法院判决男方一次性支付10万经济帮助款用于女方的生活保障。

从以上列举的两个案例可以看到,经济帮助款的出现需要满足几个条件:

第一,离婚时已存在困难,比如患病、失业、无住房等,且自身财产无法维持基本生活;

第二,另一方有负担能力,帮助款的金额不能超出对方的经济承受范围。

第三、必须在离婚时提出。

但是回归到实际当中,经济帮助的限度该怎么去确定?说经济帮助一定就是给钱吗?给钱是一次性给还是按月给?

针对以上问题法院有一个灵活的尺度,年轻且有劳动能力,但暂时困难(如失业)的,一次性或短期支付经济帮助款;

年老、重病或残疾的,按月支付经济帮助款或提供住房居住权;

若一方有房产,可让困难方暂时居住或获得产权。款项额度方面就具体参考双方收入差距、当地生活成本、婚姻存续时间、困难方病情等。

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并非“扶贫”,而是通过法律平衡双方权益,避免弱势群体因离婚陷入绝境。婚姻的结束不代表责任的终结。

经济帮助款制度,既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,也是对婚姻中“互助义务”的延续。离婚经济帮助不是劫富济贫或均贫富,而是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“友善”的必然要求。

 

来源:王幼柏律师婚姻家事团队

作者:梁家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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